車禍 / 交通事故
車禍後留下後遺症可以多求償嗎?勞動能力減損與賠償重點解析
「車禍骨折開刀後已經過了一年,手還是抬不起來,工作能力也大受影響,除了醫藥費之外,還可以要求其他賠償嗎?」如果車禍造成永久性或長期後遺症,除了醫療費、看護費、工作損失及精神慰撫金之外,還可能涉及一項金額相當重要的求償項目——勞動能力減損。什麼是勞動能力減損?簡單來說,就是車禍傷勢雖然已經接受治療,但仍留下功能障礙,使被害人未來工作的能力降低。例如手臂骨折後無法正常抬舉、腿部受傷造成行走困難、神經損傷導致手腳麻木,甚至腦部受傷影響認知功能,都可能對未來工作能力產生長期影響。這與「住院兩個月不能上班」的薪資損失不同。前者著重未來長期工作能力是否降低,後者則是受傷治療期間實際無法工作的收入損失。有後遺症就一定能要求勞動能力減損嗎?不一定。被害人通常需要證明後遺症與本次車禍具有因果關係,而且傷勢已達相對穩定的狀態,確實造成工作能力降低。實務上可能透過醫院鑑定、病歷資料、診斷證明或其他專業資料,判斷勞動能力減損程度。因此,不能只用「我現在還會痛」就直接主張未來數十年的收入損失。賠償金額怎麼計算?勞動能力減損的計算通常會涉及被害人的年齡、收入、職業、工作年限、減損比例等因素,並依個案情況計算未來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例如原本從事需要大量體力的工作,車禍後因腿部永久功能障礙而無法再從事原有工作,對勞動能力的影響可能相當明顯。但最終法院如何認定,仍須依鑑定結果及個案證據判斷,並不是取得失能證明後就有固定的賠償價目表。太早和解,可能漏掉後遺症賠償有些車禍被害人在治療初期,就與對方或保險公司簽下「其餘請求全部拋棄」的和解書,幾個月後才發現傷勢無法完全恢復。這時如果和解內容已經將相關損害一次處理完畢,後續能否再追加求償,就可能產生很大的法律爭議。因此,骨折、神經損傷、重大手術或可能留下永久後遺症的案件,不宜只看眼前的醫療費就急著和解。總結而言,車禍留下後遺症時,除了既有醫療費及不能工作的損失,還應評估是否涉及勞動能力減損、未來醫療需求、看護費及精神慰撫金。若傷勢嚴重、治療時間長,或醫師已表示可能留下永久功能障礙,建議在簽署和解書前先由專業律師協助整理病歷、收入及工作資料,評估是否需要進一步進行專業鑑定並完整計算求償項目,避免太早和解後才發現真正影響最大的損失尚未計算。 想了解更多車禍相關的法律問題歡迎+line線上24H法律諮詢 +LINE法律諮詢: 📞 法律諮詢專線:03-3272377 FB Messenger諮詢:喆理法律事務所粉絲專頁 地址: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二路30號3樓 (林口長庚醫院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