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住院一個月不能工作,少賺的薪水可以叫對方賠嗎?
「車禍住院一個月,不但要付醫藥費,整個月也沒辦法工作,少賺的薪水可以要求對方賠嗎?」車禍受傷後,很多人只想到醫療費與修車費,卻忽略了因受傷無法工作所造成的收入損失,也可能是損害賠償的重要項目。 車禍不能工作,可以要求薪資損失嗎? 如果車禍是因他人過失造成,受害人因傷住院、在家休養或接受復健,確實無法工作,因此產生實際收入減少,原則上可以依個案情況向肇事者請求賠償。 例如原本每月薪資5萬元,因車禍住院及休養一個月,期間確實沒有領到薪資,就可以提出相關證明,主張這段期間的工作收入損失。 但並不是只要說「我一個月不能工作」,法院就一定按照自己主張的金額判賠,關鍵仍在於證據。 哪些證據一定要留下? 一般上班族可以準備診斷證明書、住院證明、請假紀錄、薪資單、扣繳憑單及銀行薪資入帳紀錄。 其中診斷證明相當重要。如果醫師認為出院後仍需休養一個月,最好能在診斷證明中明確記載「宜休養多久」等醫療意見,才能證明不能工作的期間與車禍傷勢具有關聯。 如果只是自己認為需要休息三個月,卻沒有相應醫療資料支持,求償時就可能產生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