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離婚時,最令人擔心的情況之一,就是突然發現另一半開始大量提款、把存款轉給親友,甚至急著處分房產。許多人會問:「財產已經轉走、名下查不到了,我是不是就分不到?」其實,離婚前將財產移轉出去,不代表一定能避開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離婚不是把所有財產直接一人一半
夫妻如果適用法定財產制,婚姻關係消滅時,原則上會計算雙方現存的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再依《民法》規定計算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因此,並不是看到對方名下有1000萬元,就可以直接要求500萬元。婚前財產、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的財產等,也可能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的計算範圍。
離婚前把錢轉走,就不用計算嗎?
不一定。
如果夫妻一方為了減少另一方可以分配的剩餘財產,在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前一定期間內處分婚後財產,法律設有追加計算的規定。符合要件時,即使財產表面上已經不在本人名下,仍可能被追加計入婚後財產計算。
換句話說,故意在離婚前脫產,不代表把帳戶清空就一定能成功規避財產分配。
哪些情況要特別注意?
例如夫妻關係惡化後,突然出現大額現金提款、將存款轉給父母或兄弟姊妹、低價出售財產,或短時間內大量處分股票、投資等,都可能需要進一步調查。
但也不是離婚前每一筆財產處分都叫做「脫產」。正常生活支出、清償真正存在的債務、合理投資損失等,仍應依個案證據判斷。
發現對方疑似脫產,該怎麼辦?
首先不要只憑印象指控,而應盡可能保存銀行往來、匯款紀錄、不動產資料、股票或投資資訊、LINE對話,以及其他能證明財產異常移轉的資料。
如果擔心對方持續處分財產,也可以依具體情況與律師討論是否有保全程序或其他法律措施可以採取。
總結而言,**離婚前把財產轉走,不代表另一半就一定分不到;但也不是所有移轉都會自動被法院追回。**關鍵仍在財產性質、處分時間、移轉原因及是否具有減少對方剩餘財產分配的目的。
若準備離婚時已發現大量提款、房產移轉或其他異常財產變動,建議儘早由專業律師協助整理夫妻財產、保存金流證據並評估剩餘財產分配及保全策略,避免等到離婚訴訟開始後,才發現重要財產與證據已經難以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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