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孩子裡,只有一個長期照顧我,我可以立遺囑把房子全部留給他嗎?」這是許多父母規劃遺產時常遇到的問題。原則上,父母可以透過遺囑安排自己的遺產,指定房屋由特定子女取得,但仍須注意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問題。

有遺囑,就可以指定房子給一個孩子嗎?

可以。被繼承人生前可以依法立遺囑,安排遺產如何分配。例如名下有一間房屋,希望過世後由長期照顧自己的大女兒取得,就可以透過符合法定方式的遺囑進行規劃。

但遺囑並不是「想怎麼分就完全沒有任何限制」。如果其他子女依法具有特留分權利,遺囑內容侵害其特留分時,仍可能發生後續繼承爭議。

什麼是特留分?

簡單來說,特留分是法律為特定繼承人保留的最低繼承保障。

以子女而言,其特留分原則上是法定應繼分的一半。因此,即使父母在遺囑中寫下「所有財產全部由其中一名子女繼承」,也不代表其他具有特留分權利的子女一定完全無法主張權利。

不過,實際特留分如何計算,還要看被繼承人死亡時有哪些繼承人、遺產總額、債務,以及生前是否存在依法應納入計算的贈與等因素,不能只看房屋市價直接判斷。

一定要把房子切成好幾份嗎?

也不一定。

如果遺產除了房屋之外,還有存款、股票、保險給付或其他財產,可以透過整體遺產規劃,讓特定子女取得房屋,再以其他財產安排其他繼承人的權益,降低房屋變成多人共有後產生出售、使用或管理爭議的可能。

因此,遺產規劃不只是「寫一張遺囑」,更重要的是先盤點完整財產及家庭成員的繼承關係。

遺囑寫錯,可能反而讓孩子打官司

自書遺囑、公證遺囑、代筆遺囑等都有不同法定要件。如果遺囑形式不符法律規定,即使內容清楚,也可能產生遺囑無效的爭議。

此外,若只寫「房子給大兒子」,卻沒有清楚記載是哪一間房屋、其他財產如何處理,也可能造成遺囑解釋與遺產分割問題。

總結而言,想把房子留給其中一個孩子,可以透過遺囑事先安排,但不能只考慮房屋歸誰,還要一併檢視特留分、其他遺產及遺囑形式。

如果名下主要財產是不動產,又希望由特定子女單獨取得,建議立遺囑前先由專業律師盤點繼承人、房產、存款及其他財產,試算可能的特留分,再設計適合的遺產分配方式,才能降低父母過世後子女因一間房子陷入長期繼承訴訟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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