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可以要求對方分財產嗎?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一次看懂
夫妻走到離婚這一步,除了子女監護權、扶養費之外,「財產怎麼分」往往也是雙方最關心的問題。許多人會問:「房子、存款都登記在對方名下,我還分得到嗎?」其實,財產登記在誰名下,並不等於離婚時另一方就一定沒有權利。 如果夫妻結婚時沒有另外約定夫妻財產制,原則上適用「法定財產制」。當法定財產制消滅時,夫妻可以依《民法》規定計算雙方婚後剩餘財產的差額,原則上由較少的一方向較多的一方請求差額的一半,這就是常聽到的「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但「離婚財產分一半」並不是把夫妻所有財產直接對半切。例如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原則上不屬於婚後取得的財產;而婚後因繼承、其他無償取得的財產及慰撫金等,依法也有不列入剩餘財產計算的情形。因此,真正可以請求多少,必須先釐清財產取得時間、來源、現存價值以及相關債務。 例如丈夫婚後工作累積大量存款,並購買房屋登記在自己名下,而妻子因照顧家庭與孩子,名下財產較少,不代表妻子離婚時一定什麼都分不到。符合剩餘財產分配的要件時,仍可依法計算雙方財產差額並主張權利。 另一個常見問題,是離婚前發現配偶開始提款、贈與房產或將財產轉到親友名下。法律對於為減少另一方剩餘財產分配而處分婚後財產的情形設有相關規定,因此若發現異常資金移轉,應儘早保存銀行資料、不動產資料、對話紀錄及其他相關證據。 另外,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有法定時效,並非離婚多年後都能隨時提出。因此,準備離婚時,除了討論是否離婚,更應同步盤點雙方的不動產、存款、股票、保險、投資及債務。 總結而言,離婚財產分配並不是單純「一人一半」,而是需要依夫妻財產制及雙方實際財產狀況計算。若涉及高額房產、公司股權、投資,或懷疑對方隱匿、移轉財產,建議儘早諮詢專業律師,協助調查及整理財產、計算剩餘財產差額,並規劃離婚與財產分配策略,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想了解更多剩餘財產分配相關的法律問題歡迎+line線上24H法律諮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