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款卡、密碼交給別人就一定有罪嗎?人頭帳戶案件辯護重點解析|喆理法律事務所
提款卡、密碼交給別人就一定有罪嗎?人頭帳戶案件的辯護重點解析 「我只是為了辦貸款,把提款卡和密碼寄給對方,後來帳戶被拿去收詐騙款,這樣就一定會被判刑嗎?」人頭帳戶案件中,很多當事人直到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收到警方通知,才知道自己的帳戶已經成為詐騙金流的一環。 提款卡、密碼交給別人,不代表所有案件都會直接成立幫助詐欺或洗錢犯罪;但也不能認為自己沒有親自騙人就一定沒有法律責任。目前除了詐欺、洗錢犯罪外,還要注意洗錢防制法第22條對「無正當理由交付、提供帳戶供他人使用」的規範。 把提款卡、密碼交出去,就一定是幫助詐欺嗎? 不一定。若檢方主張成立幫助詐欺或相關洗錢犯罪,仍須依具體犯罪要件及證據,判斷當事人對帳戶可能遭用於犯罪是否具有相應的主觀認知。 因此,人頭帳戶案件不能只看「提款卡有沒有交出去」,還要調查為什麼交付、如何認識對方、對方使用什麼理由、是否有異常警訊,以及當事人交付後是否仍能控制帳戶。 沒有詐欺故意,還要注意洗錢防制法第22條 現行洗錢防制法第22條原則上禁止無正當理由將金融帳戶交付、提供他人使用;但符合一般商業、金融交易習慣、基於親友間信賴關係或其他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違反規定並非所有情形都直接成立刑事犯罪;法律另設告誡制度。但如果是期約或收受對價而提供帳戶、一次提供合計三個以上帳戶,或在法定情形下再次違反,則可能涉及刑事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