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場遭到同事或主管性騷擾,好不容易鼓起勇氣向公司反映,卻得到「你們自己處理」、「只是開玩笑而已」甚至要求雙方私下和解,該怎麼辦?其實,雇主知悉職場性騷擾情形後,依法負有採取立即有效糾正及補救措施的義務,不能單純以私人糾紛為由置之不理。

公司知道性騷擾後,需要做什麼?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雇主知悉性騷擾情形時,應依具體情況採取必要措施,例如避免被害人持續與行為人接觸、提供必要協助,並進行適當調查及處理。

如果公司明明已經收到員工申訴,卻完全沒有調查,也沒有採取任何保護措施,甚至要求被害人自行離職,就可能進一步產生雇主責任。

沒有錄音、監視器,還能申訴嗎?

可以。職場性騷擾不一定發生在監視器前,也不一定會有第三人在場。因此,沒有錄音錄影不代表一定無法成立。

遭遇性騷擾後,可以保存LINE、Email、通訊軟體訊息、工作群組內容、照片及其他資料,也可記錄每次事件的日期、時間、地點、對方說過的話、做過的行為,以及事後曾向哪些同事或主管反映。

這些資料都有可能成為後續調查的重要證據。

公司不處理,可以向外部機關申訴嗎?

如果雇主未依法處理,或對公司的調查及處理結果存在爭議,可以依案件具體情況向地方主管機關尋求協助或提出申訴。

如果行為人就是公司最高負責人或最高僱用人,現行法律也設有相應的外部申訴機制,不代表「老闆就是公司,所以沒地方可以申訴」。

另外,性騷擾案件依行為發生的場所、雙方身分及具體行為,可能分別涉及《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甚至刑事法律責任,因此程序並非所有案件都完全相同。

小心遭到報復性處分

員工提出性騷擾申訴後,雇主不得因為員工提出申訴或協助他人申訴,而予以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處分。若申訴後突然遭到刁難、降職或不合理調動,更應立即保存相關證據。

總結而言,**職場性騷擾不是向公司反映後,公司一句「我們管不了」就結束。**若公司遲未調查、要求私下和解,或申訴後反而遭受不利處分,建議保存完整證據並儘早諮詢專業律師,釐清適用法律、申訴管道及可能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障自己的工作權與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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