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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後留電話就先離開可以嗎?小心仍有肇事逃逸法律風險
「我有留下電話,又不是故意逃跑,為什麼還會被告肇事逃逸?」實務上,不少駕駛發生車禍後,因為趕時間、認為事故不嚴重,留下姓名或電話後便先行離開。然而,留下聯絡方式並不代表一定可以直接離開事故現場,尤其事故如果已經造成他人受傷,更要特別注意相關法律責任。 留電話,不等於事故已經處理完畢 交通事故發生後,駕駛人依法負有一定的處置義務。如果事故有人受傷,應視情況協助救護、通知警察並採取必要措施。 因此,即使已經留下電話,如果現場有人受傷,卻沒有確認傷者狀況、協助必要救護或妥善處理事故,就自行駕車離去,仍可能衍生刑事及交通法規上的法律風險。 對方說「沒事」,就一定可以走嗎? 這也是常見爭議。部分傷勢在事故當下並不明顯,例如頸部扭傷、挫傷或其他疼痛,可能數小時後才逐漸出現。 如果對方當場表示「沒事」,駕駛因此離開,事後對方就醫並提出肇事逃逸告訴,案件是否成立仍須依具體情況判斷,不能只看最後有沒有診斷證明。 司法機關通常會進一步調查駕駛是否知道發生事故、是否知道或能否認識有人受傷、事故後採取了哪些處置,以及離開現場的原因等。 行車紀錄器可能成為重要證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