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ew Larger Image 法律小常識分享-免費法律諮詢 法律小常識分享 最近太多類似的意外事件了! 依行政院98年3月3日修正「建構友善托育環境~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之「居家托育管理實施原則」明訂以下保母人員照顧人數及資格條件:「保母人員每人至多照顧兒童(含保母本人之幼兒)4人,其中未滿2歲者最多2人,保母人員聯合收托者至多照顧兒童4人;同一場所收托達5人應即申請托育機構設立許可」。 所以,辛苦的保母們不是八爪章魚,請別過勞了!孩子都是每位父母心頭的肉阿~ +LINE免費法律諮詢: 📞 免費法律諮詢專線:03-3272377 FB Messenger諮詢:喆理法律事務所粉絲專頁 傳真:03-3272373 地址: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二路30號3樓 (林口長庚醫院旁) By JHELEE|2023-08-22T04:01:10+00:002015 年 7 月 2 日|喆理淺談|0 條評論 喜歡本文?請選擇你的平台分享! FacebookXRedditLinkedInWhatsAppTumblrPinterestVkXingEmail: About the Author: JHELEE 相關文章: 車禍後留電話就先離開可以嗎?小心仍有肇事逃逸法律風險 車禍後留電話就先離開可以嗎?小心仍有肇事逃逸法律風險 車禍和解書怎麼寫?這5個條款簽名前一定要看 車禍和解書怎麼寫?這5個條款簽名前一定要看 車禍太早簽和解書,小心後面治療費全部自己扛! 車禍太早簽和解書,小心後面治療費全部自己扛! 婚姻被第三者介入,我可以要求賠償嗎?侵害配偶權一次看懂 婚姻被第三者介入,我可以要求賠償嗎?侵害配偶權一次看懂 留言Comment 用電子郵件通知我後續的迴響。 新文章使用電子郵件通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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