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家人過世後,繼承人通常會面臨一個重要問題:是否要繼承遺產。然而,有些情況下被繼承人可能留下大量債務,此時不少人會考慮「拋棄繼承」。那麼,拋棄繼承是什麼?又該如何辦理呢?
一、什麼是拋棄繼承?
拋棄繼承是指繼承人主動放棄繼承權利,一旦完成拋棄繼承,法律上就視同從未成為繼承人,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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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取得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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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需要負擔任何債務。
換句話說,拋棄繼承是完全退出繼承關係的一種方式。
二、拋棄繼承的申請期限
拋棄繼承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期限:必須在知道自己成為繼承人後三個月內辦理。
這個三個月通常從以下時間開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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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親人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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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知道自己是繼承人
如果超過期限仍未辦理,原則上就會視為接受繼承。
三、拋棄繼承的申請流程
拋棄繼承必須向法院提出聲請,一般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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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相關文件: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戶籍謄本、繼承系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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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被繼承人最後住所地的地方法院提出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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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查文件後作成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