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貸或商業往來中,最讓人擔心的不是打不贏官司,而是「贏了卻拿不到錢」。當債務人遲不還款,甚至有轉移資產的跡象時,「假扣押」就是保全債權的重要手段。

所謂假扣押,是在判決確定前,先向法院聲請凍結對方名下財產,例如銀行存款、不動產或車輛,以避免其脫產。聲請時,需提出兩大要件:第一,證明「債權存在的可能性」,如借據、合約、匯款紀錄、對話紀錄等;第二,證明「有日後難以強制執行之虞」,例如對方刻意拖延、轉移資產或失聯等情形。

在程序上,聲請人需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書面聲請,說明事實與理由,並附上相關證據。法院審查後,若認為要件具備,會裁定准許假扣押。不過,通常會要求聲請人提供一定金額的「擔保金」,以避免濫用制度。若日後證明聲請不當,可能需對對方負損害賠償責任。

假扣押一經裁定並執行,即可限制對方處分財產,大幅提高日後強制執行成功的機會。因此,在實務上,常見做法是在提起訴訟前或同時聲請假扣押,以確保勝訴後能實際拿回款項。

需要注意的是,若證據不足或理由不充分,法院可能駁回聲請,反而延誤時機。因此,資料準備與策略規劃相當重要。

總結而言,面對欠款不還的情況,假扣押是一項「先保全、後求償」的關鍵工具。建議在發現對方有脫產風險時,及早諮詢專業律師,評估可行性並協助聲請,才能有效保障自身權益,避免勝訴卻無法實現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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