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發現配偶外遇時,許多人會考慮提告「侵害配偶權」,希望透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並請求賠償。但實務上,提告並不代表一定會勝訴,若證據不足或要件不符合,仍可能遭法院駁回。

一、侵害配偶權的成立要件

要成功主張侵害配偶權,通常需證明:

  • 雙方具有合法婚姻關係

  • 第三人與配偶之間有逾越一般社交的親密行為

  • 該行為已侵害婚姻關係與配偶權利

重點不在於「是否抓姦」,而在於是否能證明不正當關係的存在。

二、常見敗訴原因

在實務上,侵害配偶權案件敗訴常見原因包括:

  1. 證據不足,僅有曖昧對話或單一訊息,難以證明雙方有親密關係。

  2. 無法證明第三人明知對方已婚,若第三人不知道對方已婚,責任可能降低甚至不成立。

  3. 婚姻關係已破裂,若雙方早已分居或婚姻名存實亡,法院可能認為侵害程度有限。

  4. 行為未達侵害程度,例如單純聊天或普通互動,未必構成法律上的侵害。

三、賠償金額並非一定很高

即使勝訴,法院判賠金額也會依案件情況而定,包括:

  • 交往時間長短
  • 親密程度
  • 是否影響婚姻關係
  • 當事人社會地位與經濟狀況

實務上金額差異相當大,並非一定能獲得高額賠償。

四、提告前應注意的風險

提告侵害配偶權可能涉及:

  • 蒐證是否合法

  • 是否反而暴露隱私或家庭衝突

  • 訴訟時間與心理成本

若未評估清楚,可能得不償失。

證據與策略才是關鍵

侵害配偶權案件的關鍵不在於情緒,而在於證據與法律要件,在提告前,若能完整蒐證並評估風險,才能提高勝訴機會,避免不必要的法律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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