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長輩規劃遺產分配時,常會聽到「代筆遺囑」。不少人也會疑問:「代筆遺囑一定要公證嗎?」其實,在法律上代筆遺囑並不一定要公證,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序,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但若程序稍有疏忽,遺囑就可能被認定無效,因此必須特別注意。
一、什麼是代筆遺囑?
代筆遺囑是指遺囑人無法或不方便親筆書寫時,由他人代為書寫遺囑內容。但遺囑的意思仍必須由遺囑人本人表達,而不是由他人自行決定。
二、代筆遺囑的法定程序
依民法規定,代筆遺囑必須符合以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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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人親自口述遺囑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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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 三位見證人 同時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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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其中一人負責代筆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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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完成後朗讀內容,並經遺囑人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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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明日期並由遺囑人及見證人簽名
只要符合以上程序,即使沒有公證,仍然可以成立有效的代筆遺囑。
三、公證是否比較安全?
雖然法律沒有強制要求公證,但在實務上,公證可以增加遺囑的證明力,特別是以下情況,建議考慮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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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員對財產分配容易產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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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金額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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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人年紀較大或健康狀況較差
公證可以降低日後被質疑偽造或受他人影響的風險。
四、哪些人不能當見證人?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人員通常不能擔任見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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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的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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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的配偶或直系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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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或無行為能力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