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只是喜歡員工,約她吃飯、傳訊息追求,這樣也算性騷擾嗎?」職場中發展感情並非當然違法,但當雙方存在主管與下屬的權力差距時,就不能只用一般男女追求的角度判斷。
尤其主管掌握考績、升遷、排班、獎金或工作分配時,如果利用這種權勢進行具有性意味的追求,就可能產生職場性騷擾的法律風險。
主管追求下屬,不一定就是性騷擾
單純表達好感、邀約吃飯,不代表一定構成性騷擾。實際認定仍會綜合事件背景、雙方關係、行為人的言詞與行為,以及相對人的感受等具體情況判斷。
但如果下屬已經明確拒絕,主管仍反覆邀約、持續傳送具有性意味的訊息,甚至出現不適當觸碰、擁抱等行為,法律風險就會明顯提高。
「跟我交往,就讓你升職」問題更嚴重
如果主管暗示「跟我出去就幫你升職」、「接受我的追求就幫你調到好部門」,甚至反過來以考績、降調、工作安排施壓,就可能涉及以勞動條件作為交換的職場性騷擾問題。
《性別平等工作法》也特別規範「權勢性騷擾」,也就是對於因僱用、求職或執行職務而受自己指揮、監督的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
因此,主管不能認為「我只是追求她,沒有強迫她」就一定沒有法律問題。
下屬沒有直接拒絕,就代表同意嗎?
也不一定。
職場權力關係可能讓下屬擔心拒絕主管後遭到刁難、影響升遷或失去工作,因此不能只用「她當時沒有說不要」判斷整件事情。
實際調查時,LINE或通訊軟體對話、邀約內容、雙方事後互動、同事證言、考績或職務變動等,都可能成為重要資料。
被主管追求造成困擾,該怎麼辦?
如果已經感到不舒服,可以先保存LINE、Email、通訊軟體訊息及其他相關紀錄,不要因為尷尬就立即刪除。
若行為已涉及職場性騷擾,可以依具體情況向公司提出申訴。雇主知悉性騷擾情形後,依法負有相應的防治及處理義務。
總結而言,主管喜歡下屬並不當然構成性騷擾,但主管與下屬之間存在權力不對等,如果利用考績、升遷、排班或工作機會進行追求,或在遭拒後仍持續具有性意味的言行,就可能涉及權勢性騷擾。
無論是遭到主管追求而感到壓力的員工,或突然收到性騷擾申訴的主管,都建議先完整保存對話與工作紀錄,再由專業律師依雙方關係、互動過程及具體言行判斷法律風險,避免只憑單一訊息或單方面說法認定案件結果。
想了解更多性騷擾相關的法律問題歡迎+line線上24H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