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 家事
離婚後對方不讓我看孩子怎麼辦?探視權與會面交往一次看懂
「離婚時孩子跟著前妻生活,現在她卻不接電話、不回訊息,也不讓我見孩子,我是不是以後都不能看小孩了?」這是離婚後相當常見的親子爭議。 其實,**未成年子女由其中一方行使親權,不代表另一方就因此失去與孩子會面交往的機會。**法院處理這類案件時,核心仍是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而不是讓父母把孩子當成離婚後互相報復的工具。 沒有親權,就不能看孩子嗎? 不是。 離婚後,即使由其中一方單獨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另一方原則上仍可能與孩子進行會面交往,例如固定週末相處、寒暑假過夜、電話或視訊聯絡等。 具體方式可以由父母協議;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共識,也可以透過家事程序請法院決定適當的會面交往方式。 對方可以一句「孩子不想見你」就拒絕嗎? 不一定。 孩子的意願確實是重要考量,但還需要依孩子年齡、成熟程度、親子互動及拒絕見面的原因等情況綜合判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