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早就分居了,另一半交新對象還能告侵害配偶權嗎?

「我們已經分居好幾年,彼此也沒有夫妻生活,只是還沒辦離婚,現在交新的對象,還會被告侵害配偶權嗎?」這是實務上相當常見的問題。需要注意的是,分居並不等於離婚,只要婚姻關係仍然存在,與第三者發展親密關係,仍可能衍生侵害配偶權的民事爭議。 分居多年,就可以自由交往嗎? 不一定。夫妻即使已經分房、搬出去居住,甚至多年沒有聯絡,在法律上仍可能具有配偶身分。因此,不能單純認為「已經分居,所以交新對象一定沒有問題」。 不過,侵害配偶權是否成立,也不是只看戶籍上是否仍為夫妻。法院仍會依個案情況,判斷婚姻共同生活關係是否早已出現重大破綻,以及第三者介入的時間與程度。 婚姻早已破裂,是重要爭點 例如夫妻已長期分居多年,雙方各自生活,彼此沒有共同生活或修復婚姻的意願,甚至早已協議離婚,只是尚未完成離婚程序,這些事實都可能影響法院對侵害程度及損害賠償責任的判斷。 反過來說,如果只是因工作短暫分居、夫妻仍保持密切聯絡,或仍共同照顧孩子、維持家庭生活,就不能單憑「住在不同地方」主張婚姻早已完全破裂。 第三者知不知道對方已婚也很重要 侵害配偶權案件中,第三者是否知道對方具有婚姻關係,也是重要爭點。 [...]

By |2026-09-09T03:14:28+00:002026 年 9 月 13 日|律師法律專欄, 離婚 / 家事|在〈夫妻早就分居了,另一半交新對象還能告侵害配偶權嗎?〉中留言功能已關閉

收到警方通知才知道被告兒少性剝削?律師解析常見罪名與辯護重點

突然接到警方電話,通知到警局製作「兒少性剝削」案件筆錄,許多人第一時間都會非常緊張:「我只是跟對方聊天」、「照片是對方自己傳的」,為什麼會變成刑事被告?其實,兒少性剝削案件涉及的行為類型很多,要求未成年人傳送性影像、拍攝、持有、重製或散布兒少性影像,都可能涉及不同的刑事責任,不能只用「有沒有發生性行為」判斷。 沒有跟未成年人見面,也可能涉及犯罪嗎? 有可能。現在不少案件發生在LINE、Instagram、交友軟體或其他網路平台。即使雙方從未實際見面,如果對話涉及要求兒童或少年自拍、傳送具有性意味的影像,仍可能依具體行為涉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規定。 因此,「只是網路聊天」並不代表當然沒有刑事風險。 對方自己傳照片,就一定沒事嗎? 也不一定。案件仍須釐清影像內容、對方年齡、照片如何取得、雙方對話過程,以及當事人是否有要求、引誘、持有、重製或轉傳等行為。 尤其如果涉及以金錢交換、威脅、欺騙或其他方式使未成年人拍攝、傳送性影像,法律責任可能更加嚴重。 辯護重點不是只有「照片是不是我的」 兒少性剝削案件的辯護通常需要逐一檢視:當事人是否知道或可得而知對方年齡、誰先提出傳送影像、影像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所規範的兒少性影像、是否曾下載或保存,以及有沒有進一步轉傳、散布或其他行為。 [...]

By |2026-09-09T03:06:41+00:002026 年 9 月 12 日|律師法律專欄|在〈收到警方通知才知道被告兒少性剝削?律師解析常見罪名與辯護重點〉中留言功能已關閉

裝潢款都付了,工程卻做到一半停工?屋主下一步怎麼辦

新家裝潢最怕遇到這種情況:工程款已經付了大半,設計公司或統包卻突然不進場,電話不接、訊息不回,現場只留下做到一半的工程。屋主除了擔心錢拿不回來,更不知道能不能直接找其他廠商接手。遇到這種情況,第一步不是急著拆除重做,而是先把現場及契約證據完整保存下來。 第一,立即確認契約與付款紀錄 先整理裝修契約、報價單、設計圖、工程進度表、追加減工程紀錄,以及匯款、刷卡或現金收據等資料。 尤其要確認契約約定的開工日、完工日、各階段付款條件,以及是否有逾期違約金、終止或解除契約等約定。因為「工程做到一半」與「施工已經逾期」,法律上的處理方式未必完全相同。 第二,把停工現場完整拍下來 在找其他廠商進場前,應先用照片、錄影完整記錄目前施工狀況,包括已完成工程、未完成部分、材料是否留在現場,以及是否存在施工瑕疵。 如果爭議金額較高,必要時還可考慮請專業人員協助確認工程完成比例及修復費用,避免日後對方主張「工程明明已經完成八成」,雙方卻沒有客觀資料可以證明。 第三,正式要求廠商限期復工 如果廠商無正當理由停工,可以依契約內容及實際履約情形,以LINE、Email或存證信函等方式要求對方在合理期限內復工或提出處理方案。 [...]

By |2026-09-08T02:41:12+00:002026 年 9 月 11 日|律師法律專欄|在〈裝潢款都付了,工程卻做到一半停工?屋主下一步怎麼辦〉中留言功能已關閉

被性騷擾後公司不處理怎麼辦?雇主責任與申訴管道一次看懂

在職場遭到同事或主管性騷擾,好不容易鼓起勇氣向公司反映,卻得到「你們自己處理」、「只是開玩笑而已」甚至要求雙方私下和解,該怎麼辦?其實,雇主知悉職場性騷擾情形後,依法負有採取立即有效糾正及補救措施的義務,不能單純以私人糾紛為由置之不理。 公司知道性騷擾後,需要做什麼?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雇主知悉性騷擾情形時,應依具體情況採取必要措施,例如避免被害人持續與行為人接觸、提供必要協助,並進行適當調查及處理。 如果公司明明已經收到員工申訴,卻完全沒有調查,也沒有採取任何保護措施,甚至要求被害人自行離職,就可能進一步產生雇主責任。 沒有錄音、監視器,還能申訴嗎? 可以。職場性騷擾不一定發生在監視器前,也不一定會有第三人在場。因此,沒有錄音錄影不代表一定無法成立。 遭遇性騷擾後,可以保存LINE、Email、通訊軟體訊息、工作群組內容、照片及其他資料,也可記錄每次事件的日期、時間、地點、對方說過的話、做過的行為,以及事後曾向哪些同事或主管反映。 這些資料都有可能成為後續調查的重要證據。 公司不處理,可以向外部機關申訴嗎? [...]

By |2026-09-08T02:34:39+00:002026 年 9 月 10 日|律師法律專欄|在〈被性騷擾後公司不處理怎麼辦?雇主責任與申訴管道一次看懂〉中留言功能已關閉

詐欺犯說願意還錢,要求先撤告?這份和解書千萬別急著簽

詐欺犯願意還錢卻要求先撤告?詐欺和解、賠償與撤告一次看 遭到詐騙後,好不容易等到對方表示願意還錢,卻提出條件:「你先撤告,我才付款。」這時該答應嗎?如果先簽和解書、先表示不追究,對方最後沒有付款,又該怎麼辦? 詐欺案件的刑事程序與被害人的民事求償是不同層次的問題。一般詐欺罪原則上並非告訴乃論之罪,因此即使被害人表示和解、撤回告訴或不再追究,也不當然使刑事案件立即終結。 不過,和解、賠償、返還款項及犯後態度,仍可能在刑事程序中成為依法審酌的事項。因此,簽署和解書前,更應確認付款方式、履行期限、違約效果及權利放棄範圍。 詐欺犯說願意還錢,為什麼會要求先撤告? 刑事案件中的被告可能希望透過和解、賠償被害人,作為表達犯後態度或爭取有利處理的因素。因此實務上常出現「願意還錢,但希望被害人撤告、出具和解書或表示不追究」的情形。 但被害人不能只因對方口頭承諾付款,就忽略實際履行風險。尤其賠償金額較高、採分期付款,或對方財務狀況不明時,更應先確認和解條款。 詐欺罪可以撤告嗎? 一般詐欺罪原則上不是告訴乃論之罪。因此,被害人即使表示撤回告訴,刑事程序也不當然因此終結。 [...]

By |2026-10-03T02:39:44+00:002026 年 9 月 9 日|律師法律專欄, 詐欺及洗錢案件|在〈詐欺犯說願意還錢,要求先撤告?這份和解書千萬別急著簽〉中留言功能已關閉

車禍精神慰撫金可以要求多少?法院判斷標準一次看懂

車禍受傷後,除了醫療費、看護費及不能工作的損失之外,許多人最想知道的是:「我受了這麼多痛苦,可以要求多少精神慰撫金?」有人開口要求10萬元,也有人要求50萬元甚至100萬元,但精神慰撫金並沒有固定行情,也不是受傷就能按照某個公式直接計算。 依《民法》第195條規定,如果因他人的侵權行為造成身體或健康受到侵害,被害人即使沒有財產上的損失,仍可依法請求相當金額的非財產上損害賠償,也就是一般所稱的「精神慰撫金」。 傷勢越嚴重,慰撫金一定越高嗎? 傷勢程度確實是法院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例如單純擦挫傷,與骨折、住院開刀、長期復健甚至留下永久失能相比,對生活及精神造成的影響明顯不同。 法院通常會綜合考量受傷程度、治療期間、是否住院或接受手術、是否留下後遺症,以及事故對工作、家庭及日常生活造成的影響。 法院還會考量哪些因素? 精神慰撫金並不是單純按照醫療費比例計算。實務上,法院還可能審酌雙方的年齡、職業、身分、經濟能力、肇事經過、過失程度,以及被害人實際承受的精神痛苦等情況。 因此,即使兩個人都是骨折,也不代表法院一定會判相同的精神慰撫金。 要求100萬元,法院就會判100萬元嗎? [...]

By |2026-09-08T02:30:17+00:002026 年 9 月 8 日|律師法律專欄, 車禍 / 交通事故|在〈車禍精神慰撫金可以要求多少?法院判斷標準一次看懂〉中留言功能已關閉

長輩生病後突然立遺囑,其他繼承人可以主張無效嗎?

長輩過世後,家人才突然發現一份遺囑,而且遺囑是在長輩生病、住院甚至失智期間所立,內容又將大部分財產留給特定子女,其他繼承人難免懷疑:「長輩當時真的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嗎?這份遺囑可以主張無效嗎?」 答案是:**長輩生病時所立的遺囑,不會因此當然無效。**真正的關鍵,在於立遺囑當時是否具有相應的意思能力,以及遺囑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方式。 生病、失智,不代表遺囑一定無效 有些長輩雖罹患癌症、中風或其他重大疾病,但意識清楚,仍能理解自己的財產狀況、繼承人身分,以及遺囑內容所產生的法律效果,這種情況下,不能只因為「正在生病」就認定遺囑無效。 即使罹患失智症,也不能只看診斷名稱。法院若發生爭議,通常仍須回到立遺囑當時的精神及認知狀態進行判斷。 哪些證據可能成為爭議關鍵? 如果其他繼承人主張長輩立遺囑時已經無法理解內容,可能需要檢視立遺囑前後的病歷、用藥紀錄、醫師評估、照護紀錄,以及當時在場人員的證詞等。 例如長輩在立遺囑前後已出現嚴重認知障礙、無法辨識家人、無法正常溝通,這些情況都可能成為判斷遺囑效力的重要資料。 反過來說,如果立遺囑過程有完整錄影,長輩能清楚說明自己的財產、家人及分配理由,也可能成為支持遺囑有效的重要證據。 [...]

By |2026-09-07T03:33:11+00:002026 年 9 月 7 日|律師法律專欄|在〈長輩生病後突然立遺囑,其他繼承人可以主張無效嗎?〉中留言功能已關閉

車禍後留電話就先離開可以嗎?小心仍有肇事逃逸法律風險

「我有留下電話,又不是故意逃跑,為什麼還會被告肇事逃逸?」實務上,不少駕駛發生車禍後,因為趕時間、認為事故不嚴重,留下姓名或電話後便先行離開。然而,留下聯絡方式並不代表一定可以直接離開事故現場,尤其事故如果已經造成他人受傷,更要特別注意相關法律責任。 留電話,不等於事故已經處理完畢 交通事故發生後,駕駛人依法負有一定的處置義務。如果事故有人受傷,應視情況協助救護、通知警察並採取必要措施。 因此,即使已經留下電話,如果現場有人受傷,卻沒有確認傷者狀況、協助必要救護或妥善處理事故,就自行駕車離去,仍可能衍生刑事及交通法規上的法律風險。 對方說「沒事」,就一定可以走嗎? 這也是常見爭議。部分傷勢在事故當下並不明顯,例如頸部扭傷、挫傷或其他疼痛,可能數小時後才逐漸出現。 如果對方當場表示「沒事」,駕駛因此離開,事後對方就醫並提出肇事逃逸告訴,案件是否成立仍須依具體情況判斷,不能只看最後有沒有診斷證明。 司法機關通常會進一步調查駕駛是否知道發生事故、是否知道或能否認識有人受傷、事故後採取了哪些處置,以及離開現場的原因等。 行車紀錄器可能成為重要證據 [...]

By |2026-09-02T05:10:30+00:002026 年 9 月 6 日|律師法律專欄, 車禍 / 交通事故|在〈車禍後留電話就先離開可以嗎?小心仍有肇事逃逸法律風險〉中留言功能已關閉

車禍和解書怎麼寫?這5個條款簽名前一定要看

車禍發生後,如果雙方對肇事責任及賠償金額達成共識,通常會簽署和解書。但很多人以為「把賠償金額寫清楚、雙方簽名」就完成了,卻忽略和解書一旦簽署,可能直接影響後續求償甚至刑事告訴。以下5個重要條款,簽名前一定要仔細確認。 一、事故時間、地點與當事人要寫清楚 和解書應記載雙方姓名、身分資料,以及車禍發生的日期、地點、車號等資訊,明確指出這份和解書處理的是哪一起交通事故,避免日後對和解範圍產生爭議。 二、賠償金額與付款方式 不能只寫「賠償新臺幣30萬元」,還應約定何時付款、一次付清或分期付款、匯款帳戶,以及如果未依約付款如何處理。 若採分期付款,更要注意是否約定「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避免對方支付幾期後就停止付款。 三、賠償範圍到底包含哪些? 這是車禍和解書最重要的部分之一。 醫療費、修車費、工作損失、看護費、交通費、精神慰撫金,以及未來可能發生的治療費用,是否全部包含在和解金內,都應盡量寫清楚。 [...]

By |2026-09-02T02:42:19+00:002026 年 9 月 5 日|律師法律專欄, 車禍 / 交通事故|在〈車禍和解書怎麼寫?這5個條款簽名前一定要看〉中留言功能已關閉

車禍太早簽和解書,小心後面治療費全部自己扛!

車禍發生後,對方或保險公司可能很快提出和解方案:「醫藥費加一筆賠償金,今天簽一簽就處理完。」不少傷者為了趕快解決事情,在傷勢尚未穩定前就簽下和解書。但要特別注意,車禍太早和解,後續如果發現需要復健、開刀,甚至留下失能,可能面臨無法再次求償的風險。 為什麼車禍後不建議急著和解? 有些車禍傷勢並不會立即完全顯現,例如頸椎、腰椎、韌帶或神經損傷,可能經過一段時間治療後,才確認需要長期復健、手術或其他醫療處置。 如果這時已經簽署和解書,而且內容寫有「雙方其餘民事請求權全部拋棄」、「不得再為任何請求」或「本事故所生之一切損害均已賠償完畢」等條款,日後即使實際醫療支出遠高於原本預估,再向對方請求賠償就可能產生困難。 車禍和解前,要先算清楚哪些損失? 車禍賠償通常不只是已經支付的醫藥費。依個案情況,還可能包括後續治療及復健費用、看護費、交通費、工作收入損失、勞動能力減損,以及精神慰撫金等。 尤其傷勢較嚴重時,最好等醫療狀況較為明確,確認是否需要手術、長期復健、他人照護或留下後遺症,再評估合理的和解金額。 已經簽了和解書,還能再求償嗎? 這要看和解書到底怎麼寫。並不是所有和解都代表所有權利一律消滅。如果和解範圍只針對特定項目,或對後續尚未確定的損害另有保留,仍可能存在主張空間;反之,如果條款已明確處理整起事故的全部民事損害,再追加求償通常會更加困難。 [...]

By |2026-09-02T02:22:53+00:002026 年 9 月 4 日|律師法律專欄, 車禍 / 交通事故|在〈車禍太早簽和解書,小心後面治療費全部自己扛!〉中留言功能已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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