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近日三讀通過《民法》修正案,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規定,並將於法律公布六個月後施行。未來,若民眾依法訂立遺囑,將可自行決定是否將遺產留給兄弟姊妹,不再受手足特留分制度的限制。這項修法被視為我國繼承制度的重要變革,進一步提升遺囑自由與財產自主。

所謂「特留分」,是法律保障特定繼承人最低繼承權益的制度。修法前,如果被繼承人沒有子女、父母等直系親屬,而兄弟姊妹具有繼承權,即使遺囑已表明想將財產全部留給配偶、照顧自己多年的親友,兄弟姊妹仍可能依法主張特留分。修法後,兄弟姊妹將不再享有這項最低保障,但配偶、子女及父母等法定繼承人的特留分制度仍然維持。

這項修法對於單身、頂客族、無子女夫妻,或希望將財產留給長期照顧自己的家人、公益團體或其他受遺贈人而言,具有相當大的影響。不過,也要提醒民眾,並不是修法後遺產就會自動依照自己的想法分配。若沒有預先訂立合法有效的遺囑,遺產仍將依照《民法》的法定繼承順序及應繼分進行分配,因此及早規劃遺囑仍是保障自身意願的關鍵。

此外,遺囑除了要符合自書、公證、代筆等法定形式外,內容也應考量是否涉及特定財產分配、遺囑執行人指定及其他繼承安排。若遺囑內容不完整或形式不合法,仍可能引發繼承爭議,甚至被法院認定無效。

總結而言,兄弟姊妹特留分取消後,民眾對遺產規劃將擁有更大的自主權,但也更凸顯遺囑規劃的重要性。若您希望依自己的意願分配遺產、保障配偶或特定家人的權益,建議及早諮詢專業律師,協助擬定合法有效的遺囑,降低日後繼承糾紛,讓財產傳承真正符合自己的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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