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您遇到剛買的房子交屋一個月後,發現天花板漏水,賣方需要負責嗎?

依《民法》第 354 條,出賣人負有「瑕疵擔保責任」。若您能證明漏水在交屋前就已存在,賣方必須負責修繕或賠償。建議步驟:

1.立即拍照、錄影保留證據

2.書面通知賣方要求修繕或賠償

3.若協商不成,可透過法院請求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

§小提醒:「瑕疵擔保責任」通常要在交屋後 6 個月內主張,請勿拖延。

若您不確定如何證明漏水時間,加入 LINE,律師協助檢視合約與蒐證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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