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後才發現有租約在身? 您是否簽約買房後才知道屋內有租客,而且租期還有一年,可以要求解約嗎? 依《民法》第 425 條,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即便房子已經過戶給您,租約依然有效,您必須等租約到期才能收回使用權。 例外情況: 1.若賣方在簽約時隱瞞此事,您可依《民法》第 92 條主張詐欺,要求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 2.如果租約未經公證且未登記,您仍可主張解約,但需遵守通知期間。 面對複雜的「買賣不破租賃」爭議,加入 LINE,律師協助評估可否解約並協助談判。 +LINE免費法律諮詢: 📞 免費法律諮詢專線:03-3272377 FB Messenger諮詢:喆理法律事務所粉絲專頁 地址: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二路30號3樓 (林口長庚醫院旁) By JHELEE|2025-09-23T05:58:56+00:002025 年 9 月 23 日|喆理淺談|在〈買房後才發現有租約在身?〉中留言功能已關閉 喜歡本文?請選擇你的平台分享! FacebookXRedditLinkedInWhatsAppTumblrPinterestVkXingEmail: About the Author: JHELEE 相關文章: 家人被撞到無法工作,醫藥費誰負責?車禍高額求償重點整理 家人被撞到無法工作,醫藥費誰負責?車禍高額求償重點整理 拉扯員警算犯罪嗎?妨礙公務行為界線與案例解析 拉扯員警算犯罪嗎?妨礙公務行為界線與案例解析 詐欺案件如何蒐證?律師教你提告前必做的關鍵準備 詐欺案件如何蒐證?律師教你提告前必做的關鍵準備 想自己寫遺囑?先了解法律效力與風險 想自己寫遺囑?先了解法律效力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