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在台灣可以透過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進行,以下是詳細的法律程序整理,讓你更清楚該怎麼走每一步:
一、協議離婚(雙方同意)
如果你們雙方都同意離婚,可以走這條路,相對簡單快速。
【步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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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達成共識(含:財產、子女監護權、扶養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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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離婚協議書(建議找律師協助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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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兩位以上證人簽名(需年滿 20 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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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齊文件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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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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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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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名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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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申請書(戶政可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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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生效(完成戶政登記當天即生效)
📌 提醒: 雖然程序簡單,但涉及財產分配與子女監護權,還是建議找專業律師協助釐清,避免日後爭議。
二、訴訟離婚(其中一方不同意)
若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爭執嚴重,就需要透過法院提起訴訟。
【可提起訴訟的合法事由(部分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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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有婚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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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或重大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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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分居、失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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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無法共同生活(感情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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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無法治癒且難共同生活
【訴訟離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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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律師並準備證據(如通姦紀錄、暴力紀錄、對話紀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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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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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開庭審理(雙方陳述理由、出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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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是否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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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訴方可持判決書辦理戶政離婚登記
📌 提醒: 訴訟離婚耗時長(幾個月到一年不等),但若對方惡意拖延或拒絕協議,這是唯一的解決方式。
三、子女與財產問題
無論協議或訴訟離婚,都要處理以下重點:
子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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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擔任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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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養費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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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視權如何安排?
財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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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財產如何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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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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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債務、保險如何處理?
📌 建議找律師協助談妥與擬定合約,以避免日後反悔或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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