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對方稱「誤會一場」就不能提告了嗎?律師解密詐欺罪成立要件
「這只是誤會啦,我不是故意的。」 「錢沒有不還,只是周轉一下。」 「我們當初溝通有落差,真的不是詐騙。」 在詐欺案件中,這類說法幾乎是被告最常用來卸責的理由,也因此,許多被害人開始懷疑是不是只要對方說是誤會,我就不能提告詐欺了嗎? 答案是:不一定,關鍵不在對方怎麼說,而在於 法律怎麼認定「詐欺是否成立」。 一、詐欺罪不是看「有沒有吵架」,而是看「一開始有沒有騙」 刑法上的詐欺罪,重點從來不是結果有沒有糾紛,而是對方在一開始,有沒有用不實方式讓你陷入錯誤,進而交付財物,也就是說,就算事後對方說是誤會,只要在「當初行為階段」符合詐欺要件,仍然可能成立犯罪。 二、詐欺罪成立的三大核心要件(缺一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