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家暴、遺棄、嚴重不當對待?哪些行為能讓你免除扶養義務?
在多數人的觀念中,「扶養父母」被視為天經地義的責任,但法律其實並非一味要求子女無條件承擔,如果父母在過去 長期家暴、遺棄子女,或有其他嚴重不當對待行為,法律提供了一條合理的出口—向法院請求免除扶養義務,這不是不孝,而是法律對受害子女最基本的保障,以下從實務角度,帶你了解哪些行為,真的可能讓你「依法不必扶養」。 一、長期家庭暴力:身體或精神暴力都可能成立 法院在審理免除扶養義務時,家庭暴力是最重要的判斷因素之一,不只限於身體暴力,還包括: 長期言語羞辱、恐嚇 精神控制、威脅 情緒勒索造成重大心理創傷 反覆施暴、酗酒後失控 如果子女能提出如保護令、驗傷單、報案紀錄、醫療或心理治療證明,法院通常會認為父母已嚴重破壞親子關係,扶養義務不應再由子女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