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解放出國遊玩正夯,小編最近也規劃要去日本旅遊,心想日本藥妝這麼好買,午休用餐時就跟同事們在討論要不要在蝦皮開賣場做代購補貼一下旅費,正好李律師經過聽到就提醒我們要小心,網路代購藥妝類商品很容易就觸犯了”藥事法”!

李律師說前兩個月才有一位當事人因為在網路上代購了美國營養品及洗鼻器就被以藥事法起訴了,藥事法的刑責可不是罰錢就可以解決的,最高可以判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再併科新臺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所以如果被判刑就是監獄見了,還好那位當事人是初犯且有找專業律師協助訴訟最後判決緩起訴處分

小編幫大家整理了網路代購最容易觸犯藥事法產品如下:

日本各種第一、第二類藥品(如Eva止痛藥、新lulu-A錠S綜合感冒藥等)、眼藥水、面膜、藥膏、高劑量維他命、各類醫療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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