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寄來的「本票裁定」,很多人第一時間都會慌了手腳,甚至誤以為:「是不是馬上就要被強制執行?」、「法院都裁定了,應該沒救了吧?」,其實,本票裁定不是判決,更不代表你一定真的欠錢,關鍵在於:你有沒有在「對的時間,用對的方法」主張權利,以下整理 收到本票裁定後,一定要把握的五個救濟關鍵,錯過其中任何一個,都可能讓情況急轉直下。
先別慌!本票裁定只是「形式審查」
很多人不知道,本票裁定的程序是「不開庭」、「不調查借款事實」、「不聽雙方說明」法院只看「這張本票外觀上像不像合法本票」,就直接裁定准許強制執行,也就是說,當你有下列狀況如「你到底有沒有拿到錢」、「是否已經還清」、「是否被脅迫或詐欺簽署」等等的情況, 法院在裁定時完全沒處理,因此,收到裁定,不等於你輸了官司。
救濟關鍵一:立刻確認「送達日」,時間從這天開始算
本票裁定最致命的地方在於—期限極短,抗告期限只有 10 天,而且是「自裁定送達的翌日開始計算」,不是你看到的那一天,也不是郵戳日,而是「合法送達日」,很多人就是因為沒注意送達日,直接錯過抗告時機。
救濟關鍵二:評估是否「可以抗告」,但別亂抗
可以抗告,但理由有限,本票裁定的抗告,只能主張 程序或形式瑕疵,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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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必要記載事項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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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日期記載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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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人、受款人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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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性質有疑義
不能在抗告中主張的內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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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實沒借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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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還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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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人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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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騙我簽的
這些屬於「實體爭議」,用錯方式只會白白浪費時間。
救濟關鍵三:別忽略「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很多人只知道抗告,卻不知道—真正能解決「有沒有欠錢」問題的,是另一條路,如果你的主張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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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沒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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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已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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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金額與實際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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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是被詐欺、脅迫簽署
建議你可以提起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並且同時聲請停止強制執行,否則,就算你後來勝訴,帳戶、薪資、財產可能早已被執行。
救濟關鍵四:一定要注意「強制執行的速度」
實務上常見情況是裁定一確定,債權人將會立刻聲請強制執行,你的帳戶被凍結、薪資被扣押,很多人還在想「要不要處理」,結果資金已被查封,程序是時間戰,不是等事情發生才處理。
救濟關鍵五:不要自己亂寫、亂回應
實務上一般當事人常見錯誤情況有「自行寫抗告狀,理由用錯」、「在抗告中寫實體爭議」、「沒聲請停止執行」、「只處理一半程序」、「錯過期限還以為能補救」等等,本票裁定案件,輸的往往不是欠錢,而是 程序判斷錯誤。
本票裁定不是終點,而是救濟的起點
收到本票裁定,最重要的不是恐慌,而是立刻做到以下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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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送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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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是否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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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規劃實體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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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強制執行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