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透過蝦皮、Facebook、Instagram、LINE 社群或其他電商平台販售商品已相當普遍,但不少賣家卻突然收到品牌公司寄發的存證信函、警局通知,甚至檢察官傳票,指稱涉嫌違反《商標法》。許多人認為自己只是兼職賣家或代購,商品也不是自己製造,應該不會有法律責任,其實未必如此。

依《商標法》規定,未經商標權人同意,擅自販售、陳列、輸入、輸出或散布侵害他人商標權的商品,都可能涉及商標侵權。若販售的是仿冒商品,除了可能負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外,情節重大者,還可能面臨刑事責任。

不過,收到侵權通知並不代表一定違法。案件仍須進一步確認商品來源、是否為真品、是否取得合法授權、販售方式及賣家是否明知商品侵權等因素。例如,有些賣家販售的是合法平行輸入商品,或並不知道商品屬於仿冒品,是否成立侵權,仍需依個案事實及證據判斷。

如果收到品牌公司存證信函、警局通知或檢察官傳票,切勿因害怕而刪除商品頁面、對話紀錄或交易資料,也不要急於承認侵權或簽署和解文件。建議立即保存商品來源、進貨發票、交易紀錄、聊天內容、匯款證明及物流資料,這些都可能成為釐清責任的重要證據。

此外,若警方通知到案說明,應依通知時間配合到案,但回答問題時應據實陳述,不清楚的事項不要臆測回答。每一次警詢及筆錄內容,都可能影響後續檢察官的偵查方向及案件結果,因此在製作筆錄前,建議先尋求專業律師協助。

總結而言,網路販售商品涉及商標侵權案件,並非每一位賣家都一定會成立犯罪,但也不能掉以輕心。若您已收到品牌公司警告、警方通知或檢察官傳票,建議儘早諮詢專業律師,由律師協助分析案情、檢視證據、陪同警詢及規劃辯護策略,降低法律風險,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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