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家中長輩罹患失智症後,許多家屬最常遇到的問題就是:銀行存款無法提領、不動產無法處理、保險理賠無法申請,甚至長輩因判斷能力下降而遭受詐騙。此時,不少人會聽到「監護宣告」這個法律程序,但究竟什麼情況需要申請?又會產生哪些法律效果?

依民法規定,若成年人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已達到無法辨識自己行為效果的程度,法院可依聲請作成監護宣告,並選任監護人協助處理相關事務。

失智症是實務上最常見的監護宣告原因之一。當長輩已無法理解文件內容、管理銀行帳戶、處理財產或做出正確判斷時,即可能符合聲請條件。若未及早辦理,家屬往往會面臨無法代辦金融業務、無法處分不動產或無法協助處理法律事務的困境。

在申請程序上,可由本人、配偶、四親等內親屬、檢察官或社會福利機關等向法院提出聲請。法院受理後,通常會安排精神鑑定或醫療評估,確認當事人的認知能力狀況,再決定是否准予監護宣告。

一旦法院裁定監護宣告,受監護宣告人部分重要法律行為將由監護人代為處理,例如管理財產、辦理銀行業務、處理不動產事項及其他法律程序。不過,監護人並非可以任意處分財產,其所有行為都必須以受監護人的利益為優先,部分重大財產處分甚至需取得法院許可。

需要注意的是,監護宣告會對當事人的法律行為能力產生重大影響,因此法院審查相當嚴格。若失智程度尚未嚴重到完全喪失判斷能力,法院也可能改採「輔助宣告」,保留部分自主決定權。

總結而言,監護宣告的目的不是剝奪長輩權利,而是在失去判斷能力時提供法律保護,避免財產遭受損害或受到不當利用。若家人已出現明顯失智情況,建議及早諮詢專業律師,評估是否需要聲請監護宣告,並協助規劃後續法律程序,以保障家人的權益與生活安全。

想了解更多監護宣告相關的法律問題歡迎+line線上24H法律諮詢

法律諮詢

+LINE法律諮詢: 📞 法律諮詢專線:03-3272377

FB Messenger諮詢:喆理法律事務所粉絲專頁 地址: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二路30號3樓 (林口長庚醫院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