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已經有債權,但擔心對方在訴訟期間轉移財產、脫產,導致日後即使勝訴也拿不到錢時,可以考慮聲請「假扣押」。假扣押是一種保全措施,目的在於先凍結對方財產,確保未來判決可以實現。
一、什麼是假扣押?
假扣押是指在訴訟尚未確定前,由法院先行查封、扣押債務人的財產,例如銀行存款、不動產或動產,防止債務人將資產轉移或隱匿。
簡單來說,就是「先保住財產,再打官司」。
二、聲請假扣押的條件
法院是否准許假扣押,通常會審查以下兩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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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存在的可能性,你需提出初步證據,證明確實有債權存在,例如借據、合約、匯款紀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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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保全必要性,需說明對方有脫產、轉移財產或將來難以執行的風險。
若無法說明這兩點,法院可能駁回聲請。
三、需要提供擔保金
假扣押通常需要提供擔保金,金額由法院裁定,可能為請求金額的一定比例。
這是為了避免債權人濫用假扣押,對債務人造成不當損害。
四、假扣押的流程
一般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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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提出假扣押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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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查債權與保全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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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是否准許,並命提供擔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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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擔保後,由法院執行扣押或查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