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婚姻走到僵局,很多人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是不是只能上法院打官司?」其實,離婚並不一定要進入訴訟。是否啟動離婚訴訟,應該是經過評估後的選擇,而不是情緒下的反應。
一、離婚不只有訴訟這一條路
在法律上,離婚大致可分為「協議離婚」與「裁判離婚(訴訟離婚)」,如果雙方能就離婚本身、子女親權、扶養費與財產分配達成共識,協議離婚通常是成本最低、衝突最小的方式,但若其中任何一項無法談攏,才需要考慮進入訴訟程序。
二、哪些情況適合考慮離婚訴訟?
以下狀況,較可能需要透過法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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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同意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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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家庭暴力、外遇、重大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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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親權爭議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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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分配落差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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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刻意拖延、不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