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協議離婚談到破局,很多人會陷入焦慮:「是不是只能上法院打官司了?」其實,離婚訴訟不是情緒戰,而是一場需要準備的法律程序。在正式提起訴訟前,若能做好以下五大重點準備,往往能降低風險、爭取更有利的結果。
一、確認是否具備法定離婚事由
法院不是因為「感情不好」就會判准離婚,必須符合《民法》規定的離婚事由,例如:
-
外遇、通姦或侵害配偶權
-
家庭暴力、重大不當對待
-
惡意遺棄
-
長期分居、婚姻難以維持
沒有法定事由,訴訟很可能遭駁回。
二、系統性蒐集證據
離婚訴訟屬於「證據導向」案件,對話紀錄、照片、醫療證明、報案紀錄、證人證詞,都是常見證據,證據不在多,而在於能否合法、清楚證明事實。
三、提前盤點財產與債務
進入訴訟前,應整理:
-
婚後財產清冊
-
不動產、存款、保險、投資
-
是否有隱匿或移轉財產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