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在接受醫美療程前,都會被要求簽署「術前同意書」。當療程結果不如預期,甚至出現嚴重副作用時,常有人被告知:「你已經簽同意書了,不能再追究責任。」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簽署術前同意書,並不等於完全放棄求償權利。

一、術前同意書的法律功能是什麼?

術前同意書的主要目的,是確認醫師已向患者說明:

  • 手術或療程內容

  • 可能風險與副作用

  • 替代治療方式

  • 預期效果與限制

在法律上,這屬於「知情同意原則」的落實。也就是說,患者在充分了解風險後,自願接受治療。

二、簽了同意書就不能提告嗎?

答案是否定的。

術前同意書不能免除醫師的過失責任。如果發生以下情況,仍可能成立醫療過失或侵權責任:

  • 醫師未盡充分說明義務

  • 操作過程違反醫療專業標準

  • 使用未經核准或不當產品

  • 疏忽導致可避免的損害

同意書只能證明你「知道有風險」,不能讓醫療機構對過失行為免責。

三、什麼情況較難求償?

若醫師已充分說明風險,療程過程符合醫療常規,且不良結果屬於「已告知的合理風險範圍內」,法院可能認為不構成過失。

例如:輕微腫脹、短暫瘀青、恢復期不適等,若屬常見副作用,求償空間可能有限。

四、發生醫美糾紛該怎麼做?

若出現嚴重後遺症或療程瑕疵,建議:

  • 保存療程前後照片

  • 保留診所說明資料與對話紀錄

  • 申請調閱完整病歷

  • 及早諮詢專業律師

證據的完整性,往往是成敗關鍵。

同意風險,不等於同意過失

術前同意書的功能在於說明風險,而非讓醫療機構免責。

若醫療行為確有疏失,法律仍提供救濟途徑。

在面對醫美糾紛時,冷靜蒐證、釐清事實,比單純相信「簽了就不能告」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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