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詐騙案件中,「車手」常被誤以為只是負責領錢、交付物品或跑腿的最末端角色,不少被告在筆錄中也會說:「我只是去領錢,不知道是詐騙。」、「我只是幫忙拿貨,沒參與詐團。」,但在法律上,車手絕不是無害的小角色,而是詐欺鏈中最容易被抓、風險最大、刑責最重的角色之一,許多人因此遭到羈押、起訴,甚至留下前科,以下從實務角度整理車手常見的刑事風險與案件偵查流程,讓你了解為什麼「跑腿」也可能構成重罪。
一、車手的行為,通常涉及多項重罪
1.詐欺罪(刑法第 339 條)
只要車手參與領款、交付物品,就可能被認定為「共同詐欺」,刑度最高可達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2.洗錢防制法(最常見)
詐騙集團使用車手領錢、轉帳、提領,就是典型的「洗錢行為」,依洗錢防制法,刑度可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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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 7 年以下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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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金最高可達 新台幣 500 萬元
很多車手以為「不知道是犯罪」,但法院常依下列因素判斷是否屬於「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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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酬異常高(一次領款就給幾千~上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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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令使用匿蹤方式(Telegram、一次性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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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要求不能透露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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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於短時間內頻繁領款、轉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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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顯然不合理
只要法院認定你「知道機會很大」卻仍為之,就可能成立洗錢罪。
二、車手案件為什麼特別危險?
1.最容易被抓的就是車手-警方通常從金流查起,而車手是「最前線的接觸點」。
2.最容易被要求求償的也是車手-車手通常是可辨識的、可找到的,民事上常被要求賠償全額。
3.組織不會保護車手-詐騙集團一旦車手出事,會立即切斷聯繫,留下車手一人承擔所有責任。
4.法院認定明知的門檻不高-只要行為本身「異常」,就可能被認為車手應該知道風險。
三、車手案件常見的偵查流程
1.警方通知到案、製作筆錄
2.檢察官偵查、可能再筆錄一次
3.若檢察官認定涉案重大 → 可能聲押(羈押)
4.起訴後進入法院審理
四、被當車手怎麼辦?律師建議的三大方向
1.立即整理證據,釐清自己是否真為「被利用」,包括:對話紀錄、工作說明、報酬、聯繫方式等。
2.爭取和解或補償被害人,降低刑責,實務上,積極賠償往往是爭取緩起訴的關鍵。
3.從筆錄開始就要謹慎,不要亂承認或補敘不必要內容,車手案件最常敗在「第一次筆錄」。
車手不是小事,而是高風險刑事案件
法律上,車手=詐騙鏈的犯罪行為者之一,不論是否明知,都可能面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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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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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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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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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