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詐欺案件中,許多人直到被警方通知到案,才驚覺事情的嚴重性,不少人會說:
-「我只是幫忙領錢,不是主謀。」
-「帳戶只是借給朋友用一下。」
-「我根本沒騙人,怎麼也變成被告?」
但在法律上,車手與借名帳戶從來不是「無辜角色」,反而是詐欺案件中最常被認定構成犯罪、甚至加重處罰的關鍵角色,以下從律師實務角度,帶你看懂詐欺案件中「為什麼這些行為會被加重認定」。
一、為什麼車手與借名帳戶風險特別高?
詐騙集團的運作,仰賴兩件事:
1.金流是否能順利移轉
2.犯罪是否能切斷追查來源
而車手與借名帳戶,正好是這兩個環節的核心,也因此,警方與檢察官在偵辦詐欺案件時,往往會優先鎖定車手與帳戶提供者,並認定其在犯罪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
二、常見加重情形一:擔任車手,容易被認定為共同正犯
許多人以為「只是領錢」不算詐欺,但在實務上👉 只要參與領款、轉交贓款,就可能被認定為共同詐欺正犯,尤其在以下情況,法院更容易認定你「明知或可得而知」詐騙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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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款次數頻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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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酬明顯高於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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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示過程刻意隱匿(匿名通訊、一次性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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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知不可詢問來源、不准與他人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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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明顯不合理
這些「異常徵象」,都會成為檢察官認定你「不可能不知道是詐騙」的依據。
三、常見加重情形二:提供或出借帳戶,可能構成洗錢罪
比起車手,借名帳戶的刑事風險往往更嚴重,原因在於-帳戶被用來收受、移轉詐騙金流,依法常被認定為👉 洗錢防制法的犯罪行為,即使你沒有親自領錢,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就可能成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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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帳戶用途不明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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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報酬出借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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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帳戶後不過問、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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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顯違反一般生活經驗
洗錢防制法的刑度,最高可達 7 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可併科高額罰金,遠比一般詐欺罪更重。
四、常見加重情形三:多人分工、組織化行為
若案件中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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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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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個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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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線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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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指揮者
檢察官常會以「組織性犯罪」或「結構化詐欺」方向偵辦,這不僅會影響是否起訴,也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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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聲請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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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認定為主導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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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加重量刑
即便你只是末端角色,只要被認定「明知仍參與」,仍可能承擔嚴重後果。
五、除了刑責,還有你忽略的「民事賠償風險
很多人只擔心刑事判刑,卻忽略另一個重點👉 車手與帳戶人,往往是最容易被求償的對象,原因很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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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謀難以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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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手與帳戶人身分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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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可直接提起民事求償
